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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百五十一章 王朝犯人(十)(2 / 2)

我喜欢枪,从小就喜欢枪。很小的时候,我就特别喜欢枪。小时候我买过很多枪,但那些都是玩具枪,玩具枪是供小孩子玩儿的,玩具枪有一个很大的缺点,就是不能杀人。


我现在很满足,我有白光枪,白光枪中存放白光盒,一个白光盒,可以释放一万次白光,相当于一万发子弹。


我拿着白光枪,就能豪情万丈。我经常说一些豪言壮语,我说要打死世界上的所有猛兽,我这些豪言壮语,是可笑的,猛兽的出生率是很高的,我是打不完的。


我不怕一切猛兽,走在山间,我什么都不怕,我有白光枪,我可以射击一切想射击的东西,我拿着白光枪,胸中充满豪情,心中充满自信,我有枪,枪带在身上,这种感觉,美极了、妙极了。


林子里有其他猎人,我不能让他们出现在我的地盘,他们来到这里,是逃不过我的射击的,我将他们打死,拿走他们身上的枪。


现在我有白光枪、蓝光枪、红光枪、黄光枪,我还有各种炸弹,我心里感觉棒极了,我天下无敌了。


我有一麻袋光盒,其中有白光盒、红光盒、蓝光盒、黄光盒,这些光盒能让我用很久很久。我的光盒都是要打死敌人的,每一团光都要打死一个敌人,我不浪费光盒中释放的每一团光。


在我的心里,对任何人都是不信任的,我怀疑任何人。我不相信会有人对另一个人付出真心的爱,我不相信人会有纯粹的爱。很多爱都是不纯粹的,都有其目的。


我怀疑别人,怀疑很多人的爱,我怀疑一切,怀疑让我疑神疑鬼,这是我的毛病吧,我的确是一个多疑的人。


即便是有人对我说关心的话,即便是有人说心灵鸡汤一类的话来鼓励我,我也会觉得他是别有目的的,我怀疑一切人,我不相信世间有纯粹的爱,所有的爱都有不可告人的目的,我怀疑整个世界。


命是我的,我会拿自己的命去跟很多东西较量,换句话说,我做很多事情都拼命。我生来就是要战斗的,人生没有战斗,就没有趣味,天下没有战斗,便是单调的天下。


我手握白光枪,为的就是战斗,和猛兽战斗,和敌人战斗,不是你死就是我活,凡事总要拼个你死我活。


我希望自己拥有很多好的武器,只有武器好了,才有杀伤力,有了好的武器,就能好好战斗,战斗,武器很重要。


贾朝是我喜欢的王朝,好好坏坏的经历,折腾了我半生,能活到现在,也算是我的造化。


从我杀人那天起,我就战战兢兢地生活,终于我被捕入狱,也开始了我的写作生涯。


只要我心中一直有爱,就会一直写作。每个人都在写作,每个人都爱写作。对喜欢的表白,是用嘴写作,领导批评下级,是用口写作,做生意,是用脑子写作,旅游,是拿心在美丽的地方写作,按摩,是拿手在身体上写作,写作存在于天地间,写作无处不在。没有写作,就没有生命,没有写作,就没有地球,没有写作,就没有未来,没有写作,就没有你我,没有写作,就没有一切。伟大的写作。


一些高手,四处寻找人来切磋武艺,但求一败,我从小就喜欢枪,我爱打枪,我喜欢杀人,我一直在寻找人来和我战斗一场,行走天下,但求一死。


我有一个朋友,是职业杀手,我联系了他,叫他联系其他的朋友,在我住所附近留心注意,有谁闯入我的地盘,就鸣枪警示,必要时刻,开枪射击,力求命中目标。


林中有些猎人打猎,一上午打不到一只动物,心情烦躁得狠,我看到他们,就开枪把他们打死,打死他们,他们就不烦躁了。


越狱了。越狱,越狱,越狱,越狱之后,便是自由。


作为一名在逃犯人,我努力躲避有可能到来的抓捕,在这种情况下,我坚持写作,我在写作的世界中追寻,追寻人生的梦。我是一个犯人,爱写作的犯人。


我是杀人犯,不一样的杀人犯。(未完待续。。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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